关于印发《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监管和考评细则》的通知

碳道小编 · 2021-10-14 09:10 · 阅读量 · 2885

摘要:关于印发《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监管和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工作,落实《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对我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人员的碳核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监管和考评细则》,现予以印发。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7日

摘要预览:
01

为落实《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核查机构考评机制,制定本细则。


02

现场检查采取随机抽取与重点选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现场检查的企业范围,并组织核查机构考评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企业抽取比例为核查机构所承担核查企业数量的10%左右,对每家被抽取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名。重点检查与核实核查机构现场核查活动的规范性、核查全过程的组织与安排的合理性、核查结论的准确性等内容。现场检查后,须对核查机构当天的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记录,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见附表1)


03

每年在核查、复查审定工作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核查工作评审会,对核查机构的核查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现场检查中《现场检查记录表》的相关记录,以及复查机构提供的相关复查工作记录,核查机构考评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根据《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考核记分细则》对核查机构进行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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