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生态环境部逯世泽:争取尽快引入首批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碳道小编 · 2026-09-14 16:09 · 阅读量 · 77
摘要:专访生态环境部逯世泽:争取尽快引入首批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五周年。
五年来,全国碳市场扩围提速,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并先后发布18项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经过五年的建设发展,全国碳市场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对实现碳排放双控目标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中国碳定价的主要方式。”近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逯世泽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
逯世泽表示,截至2026年8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9.61亿吨、成交额656.99亿元。未来五年,生态环境部将多措并举激活碳市场,逐步让各类非履约主体都能合规进场交易,争取尽快引入首批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五年减排降本约568亿元
《21世纪》: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情况如何?怎样评价碳市场建设成效?
逯世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经过五年的建设发展,全国碳市场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对实现碳排放双控目标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中国碳定价的主要方式。
一是低成本降碳功能充分发挥。“十四五”期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累计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约568亿元,为1173家技术先进企业创造减排收益356.9亿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具有显著减碳增汇效益的项目提供约15亿元政策激励,同时通过支持全国以及地方碳市场履约抵销、支持社会主体开展自愿碳中和注销,进一步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超过8亿元。
二是推动行业深层次绿色低碳转型。“十四五”期间,仅火电行业就通过碳市场实现5.3亿吨实打实的碳减排,约80%纳入碳市场的企业实现碳排放强度下降。近三年,我们累计关停淘汰近200台小型落后发电机组,同时有效激励光热发电、绿电制氢等一批新型减排项目落地实施。全国碳市场在减少碳排放的同时,还显著发挥了协同减排效应,有效推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下降。
三是碳市场价格传导效应逐步增强。碳排放配额交易价格为企业制定中长期减排计划提供了成本效益分析的决策依据,引导企业自主减排,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价格有较强的引导和参照作用。核证自愿减排量的资产属性日益得到社会认可,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全国碳市场的价格走势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更加清晰有效的价格信号,加速促进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从传统高碳产业向清洁低碳领域流动,有力推动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低碳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碳资产质押融资,助力企业盘活碳资产,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四是企业碳管理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截至2026年8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9.61亿吨、成交额656.99亿元。其中2025年,全年成交量2.35亿吨,同比增长约24%。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碳资产管理深度融入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策略化的碳资产管理模式,提升参与履约管理的主动性与策略性。2025年,日均参与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同比增长68.48%,创开市以来新高;企业碳交易策略更为灵活,前三季度参与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数量同比增长168.31%,交易成本控制意识明显增强。
盘活企业手里的碳资产
《21世纪》:全国碳市场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过程中承担什么角色?下一步落实重点是什么?
逯世泽:我国碳排放体量大,具有大型点源高度集中和分散源量大面广并存的结构特征,宜因源施策采取兼容性强、灵活性高、成本效益优的碳排放管理模式。欧美等发达国家多年碳减排经验表明,碳市场因其减排目标的确定性、责任分解的有效性、成本效益的优越性,成为大型点源和集中排放源碳排放总量控制最为有效的政策工具。
一方面,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碳排放双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碳排放双控提供灵活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为“碳排放双控”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功能作用。“十五五”时期,逐步将石化、化工等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及碳排放双控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总量,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以较小比例起步,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推动碳价更精准、更全面反映我国的减排成本。
二是依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作为国家、地区、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的重要基础数据源,强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对碳排放双控考核的支撑作用。基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收集的月报数据和年度报告数据,实现快速核算各地区碳排放量,利用快报数据精准预测全国、地方、行业排放情况,强化碳排放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
三是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持续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期待高、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到2027年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统筹碳减排资源,拓宽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场景。
《21世纪》:未来五年全国碳市场发展愿景是什么?
逯世泽:未来五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意见》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加快扩展纳入的行业、扩充管控的温室气体种类,到2027年,实现工业领域重点排放行业全覆盖。
二是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推行总量控制、有偿分配,根据全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要求,给排放量设定上限,采取免费发放与有偿竞买结合的方式分配配额。
三是逐步收紧碳配额总量,让碳价真正体现减排成本,给各行各业传递清晰的市场信号:“高排放就要多花钱,低碳转型才能有收益”。
四是搭建一套完整、科学的方法学体系,抓紧出台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等领域的方法学,把生态资源的价值变成实实在在可交易的碳资产。
五是多措并举激活碳市场,逐步让各类非履约主体都能合规进场交易,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盘活企业手里的碳资产。
总的来说,我们将用市场机制为“十五五”期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下降3%左右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确保新扩围行业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21世纪》:全国碳市场扩围后,新增企业在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MRV)方面面临哪些挑战?在能力建设方面有哪些支持措施?
逯世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单一发电行业扩围到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后,重点排放单位由约2200家增至3680家,年覆盖排放量达83亿吨,约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65%。扩围后,在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MRV)全链条上主要面临三方面压力,一是核算数据基础相对薄弱;二是排放报告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核查机构质量保障能力不足。
数据质量是碳市场的生命线。参照发电行业管理的有益经验做法,我们正在抓紧完善核算、报告与核查(MRV)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新扩围行业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一是科学合理设计核算、报告、核查体系。在充分考虑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碳排放机理特征的基础上,先后分行业制定发布了6项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指南以降低数据质量风险、减少企业工作量为导向,一方面坚持化繁为简、抓大放小,紧盯主要排放源,减少碳排放核算参数数量,简化碳排放参数的核算方法;另一方面,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允许数据质量管理基础薄弱、排放规模小的企业采用缺省值计算。
二是切实帮助企业提升排放报告管理水平。根据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分行业建设数据管理模块,实现填报错误智能预警、关键参数自动计算、统计分析快速便捷、排放报告一键生成等功能,切实减轻企业数据填报负担,有效提升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技术机构监督管理。建立事后评估制度,要求各地方对核查机构工作质量进行系统评估,并将评估分数向社会公开,推动行业自律。同时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将核查机构纳入认证机构资质管理,提高核查机构准入门槛。
四是全方位加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借鉴在发电行业已开展的碳排放数据质量“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工作机制,企业每月通过管理平台上报的碳排放相关数据及其证明材料,由国家负责大数据筛查及定期抽查,省负责技术审核,地市负责现场抽查,实现“以日保月、以月保年”。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对违法企业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争取尽快引入首批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21世纪》:如何看待价格信号有效性与碳市场活跃性不足的问题?
逯世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五年来,总体运行平稳有序,市场活力逐步提升,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社会实现低成本减排的功能不断显现。
从交易数据看,与往年四季度交易量占全年成交量约80%相比,2025年四季度成交量占比降低到60%以下,市场以履约为目的在年底“扎堆交易”的“潮汐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缓解。2026年以来收盘价在72—91元/吨区间,随供需合理波动。
《21世纪》:金融机构何时能正式入市?
逯世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推进金融机构入市工作,结合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风险偏好、管理经验等因素,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引入一批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符合全国碳市场管理要求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配套管理规则,规范和引导碳质押、碳回购等业务发展,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引入首批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拓宽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方法学项目适用范围
《21世纪》:自2024年1月启动以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整体运行情况如何?截至目前,项目和减排量的注册登记和交易情况如何?有哪些特点?
逯世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自2024年1月启动以来,目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我们对标国际通行规则,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行动,先后发布18项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覆盖可再生能源、生态系统碳汇、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提高能效等重点领域,引导资金、技术要素向降碳增汇领域集聚。
一是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持续推进,交易规模稳步提升。截至2026年6月底,已登记项目40个、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2155万吨,这些减排量主要来自位于江苏、广东、山东等地的深远海海上风力发电和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助力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部分造林碳汇和红树林营造项目也已完成登记。截至2026年6月底,CCER累计成交量近1500万吨、成交额超11亿元。
二是交易价格保持高位运行,市场价值进一步显现。CCER入市交易以来,价格区间保持在70—100元/吨,2026年以来,市场成交均价稳定在80—90元/吨,上半年成交均价为82元/吨,较2025年全年成交均价上涨16%,有效激励具有显著降碳增汇效益的项目发展。
三是交易主体类型丰富。截至2026年6月底,市场累计开户6285家,涵盖项目业主、重点排放单位、金融机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碳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主体。
四是应用场景持续拓宽。CCER除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抵销之外,还可用于大型活动碳中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生态修复等多样场景,目前累计注销量已超过40万吨。
《21世纪》:针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的总体考虑是什么?对于市场上积累多年的林业碳汇项目,修订后如何衔接推进?
逯世泽:2023年,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两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将两类林业碳汇项目纳入国家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但从实施情况来看,碳汇项目还存在减排收益归属不清晰、开发性价比不高等问题,难以通过审定核查和注册登记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规模小、减排量少,方法学部分内容需要根据当前项目开发需求与碳市场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
为此,生态环境部启动两项方法学的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原有方法学中合理性、可操作性不强的规则作出调整。一是进一步明确减排收益权属的证明,拓宽项目适用范围,贴合林业基层生产实际。二是明确免于额外性论证的适用情形,切实降低项目开发成本。三是简化减排量核算流程,优先采用缺省值参数,有效提升开发效率。四是完善审定核查技术要点,减轻项目主体多重举证负担,推动造林固碳效益科学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生态资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统筹做好新旧方法学衔接有关安排,并在发布新修订方法学的同时予以明确。对于其他已发布的方法学,我们也将结合政策最新要求、技术迭代升级及市场实践反馈,组织方法学后评估,适时修订方法学,确保方法学体系始终贴合管理实际、持续引领技术发展方向。
支持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走出去”
《21世纪》:生态环境部在帮助企业应对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方面有哪些支持?跨境碳交易管理办法的制定进展如何?
逯世泽:生态环境部多次举办行业企业交流会及专题培训,赴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产品出口地区开展CBAM专题调研,听取钢铁、铝等行业龙头及中小企业关于数据安全、核查认证、规则理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实际诉求。此外,生态环境部不断强化钢铁、铝等出口欧盟重点产品本地化碳排放因子测算,推动其纳入国家因子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成果。
《巴黎协定》专门设立第六条碳市场机制(以下简称第六条机制),经过多年谈判,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通过第六条机制运行细则,标志着第六条机制进入实施阶段,各国可基于自愿原则参与第六条机制下的跨境碳交易。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研究推进跨境碳交易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我国开展跨境碳交易的管理制度,明确制度管理流程,做好国内与国际碳市场协调衔接。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利用跨境碳交易这一政策工具,支持我国碳市场建设经验和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走出去”,助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
《21世纪》:中国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放联盟中承担什么角色?联盟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联盟的成立对全球碳定价机制将产生什么影响?
逯世泽:2025年11月,中国与巴西、欧盟在气候变化贝伦会议上共同发起《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放联盟的宣言》,呼吁各有关国家积极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将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碳核算方法学、高诚信碳信用抵销机制、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等作为重点合作领域。
2026年5月,中国与巴西、欧盟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召开联盟第一届高层会议,共同签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放联盟工作大纲》,推动联盟从倡议阶段迈向实质性建设阶段。
联盟是中国在碳市场领域主导发起设立的首个国际性倡议。作为联盟发起方之一,中国高度重视联盟建设,将联盟视为强化碳市场国际合作、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重要平台,通过对话交流、知识共享、技术合作等方式健全完善联盟运行机制,推动联盟开展务实工作,增进各国对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监测报告核查体系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互信,全面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效能。
来源:21 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