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的、管林的、地下取热的,这一次都拿到了CCER入场券

碳道小编 · 2026-08-14 15:08 · 阅读量 · 119

摘要:2026年8月1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更新造林碳汇(征求意见稿)〉等3项方法学意见的函》,就以下三项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 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更新造林碳汇》 2.《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乔木林经营碳汇》 3.《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供暖技术应用工程》


三项方法学分别是什么?通俗理解:

1.更新造林碳汇——"把老林子重新种起来"

适用对象: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迹地"上,或在主伐、更新采伐前的林地内,通过人工植苗、播种等措施重新营建或恢复森林的项目,树种可以是乔木、竹子或灌木,但不包括经济林。

核心内容:项目通过"伐旧—更新—再固碳"的方式,让林分保持年轻化、延长碳汇高峰期。它和已有的《造林碳汇方法学》形成互补——造林碳汇管的是"原本不是森林的土地变成森林",更新造林管的是"曾经是森林、现在重新变回森林"。

2.乔木林经营碳汇——"不砍不种,靠管林子赚碳"

适用对象:对符合森林定义的乔木林实施间伐、定株、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经营措施的项目。同样不适用于经济林,也不适用于灌木林。

核心内容:核心逻辑是"经营带来的增量"——通过优化林分密度和结构,让林子比"自然生长"固碳更多,把这份"超出自然基线的固碳增量"核算成减排量。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等只能作辅助措施,不能单独核算。

3.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供暖——"用地下热水替代天然气烧锅炉"

适用对象:利用水热型技术开发中深层地热能(地下200m~4000m),通过板式换热器提取热能,为民用或工业建筑供暖并计价收费的项目。

核心内容:本质是"替代减排"——用"取热不耗水、采灌均衡"的地热能替代天然气集中供暖。基准线直接设定为天然气集中供暖,项目减排量=基准线排放量−项目自身排放量。

二、开发条件逐条拆解

(一)更新造林碳汇

适用条件:

项目土地在造林开始前为迹地,或经县级以上(含)林业主管部门许可进行主伐、更新采伐的林地;

单个地块连续面积≥400㎡;

土地权属、减排量权属清晰(减排量所有权原则上与林木所有权一致);

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发展政策。

边界条件:项目区域可由若干不连续地块组成,边界须用北斗(BDS)等定位系统或高分辨率遥感/GIS确定,单点定位误差不超过±5m。

计入期:最短20年、最长40年。

额外性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免予论证——①年均降水量≤400mm地区;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③属于生态公益林(含防护林带);④计入期内未达到主伐年龄。其余项目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的"额外性论证工具"一般论证。

(二)乔木林经营碳汇

适用条件:

项目对象为符合森林定义(郁闭度≥0.20)的乔木林;

项目边界内有间伐或补植措施,作业小班有间伐、定株、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中的一种或多种;

地块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作业设计;

单个地块面积≥400㎡;

土地权属、减排量权属清晰;

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发展政策。

边界条件:依据林草资源图、经批复的作业设计等确定地块边界;实施阶段经营作业小班须"落地上图"。

计入期:最短20年、最长60年。

额外性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项目免予额外性论证。仅"短轮伐期、速生丰产用材林"等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项目,需走一般论证。这是三项中额外性最宽松的。

(三)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供暖

适用条件:

利用水热型技术开发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并计价收费;排除既有工程新增地热井、以及"用其他能源向地热井补热"的情形;

使用板式换热器提取热能,设置一次、二次输配管网;

与其他热源共用管网或"地热能+多能互补"的,地热用量须具备独立连续监测记录系统;

项目业主为产权所有者或其授权的法人主体,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多个工程可合并申请;

具备经主管部门批复的水资源论证报告;

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回灌在线计量设施;

满足地热流体回灌率一般指标要求,及地热井固井设计、施工、质量评价等规范;

边界内所有地热井须有第三方成井报告;

监测数据须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联网(完成联网试运行);

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发展政策。

边界条件:包括开采井、回灌井、一次输配管网、板式换热器、循环水泵、调峰设备及所在区域电网所有发电设施;建筑自身热源及配套设备不纳入。

计入期:最长10年,须在项目寿命期限内,任意工程因非政策性原因关停则计入期结束。

额外性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项目免予额外性论证

三、开发难度

不少人以为更新造林、乔木林经营比造林碳汇"省事",其实不然——它们同样绕不开两道硬关。一是土地合格性:更新造林要求造林前必须是"迹地"或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许可采伐的林地;乔木林经营则要求对象是郁闭度≥0.20的真乔木林,灌木林、经济林、果园都不适用,乔木林经营对土地合格性要求低些;两项都要求单地块≥400㎡。二是权属证明:两项都写明"土地权属和减排量权属清晰",并各设一个附录专门规定权属划分,减排量权属原则上与林木所有权一致,有效证明以不动产权证(林权证)为主,辅以承包合同、流转合同、采伐许可证等辅助确权文件。

更新造林碳汇:设计阶段能用"缺省值"一步估算,实施阶段只需监测林木胸径(或灌木基径/株高/冠幅),每5年至少一次,也可用无人机激光雷达降本。真正的卡点不在监测,而在权属闭环(林权证/不动产权证+迹地证明+采伐许可证)和迹地认定——证明"这块地以前是林子、该更新了"。

乔木林经营碳汇:难在基准线。减排量本质是"经营之后比自然生长多固的那部分碳",而基线要按全国十一个气候地理区、树种、龄组、起源(天然/人工)去查缺省值,还得有主管部门批复的作业设计,经营措施落地上图。监测可三选一,但精度都卡在"90%可靠性下90%精度",不达标要么补测、要么按比例扣减。

中深层地热能:难在合规前置和数据联网。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采矿许可、成井报告、回灌率达标线,缺一样就不适用;供热量、耗电量、天然气消耗量要实时连续监测(每秒采集、每分钟上传),计量仪表准确度等级有硬性规定且每年校准;回灌率靠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台账,任一供暖季不达标扣掉整个供暖季的减排量。

四、减排量怎么算:

(一)更新造林碳汇:"零"起步,只算新长的碳

这一项的逻辑很直白。它默认这块地不去更新,就会一直保持造林前的样子,碳储量自己不会涨,所以基准线直接算作零,泄漏也不考虑。项目真正要算的,就是新种下的树和竹子这些年多攒了多少碳,再加上伐下来的木竹制品里还锁着的那部分。设计阶段拿现成的缺省值就能估个大概,实施阶段才需要实地量。碳库只算地上和地下两部分生物质,枯死木、落叶、土里的碳都保守地不计。

体量上,全国人工更新造林加退化林修复更新造林的固碳潜力,一年在45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左右,是林业碳汇里盘子最大的一块。

(二)乔木林经营碳汇:只算"管出来的增量"

这一项算的不是林子总共固了多少碳,而是经营之后比"自然生长"多出来的那一截。先算出这块乔木林没人管、自然长一年能固定多少碳,这是基准线;再算上间伐、补植之后实际固定的碳。两者一减,多出来的部分才是减排量。泄漏算零,另按6%扣掉非持久性风险,剩下的才是能登记的。

体量上,按全国森林抚育面积测算,到2030年全国年均能产生的乔木林经营碳汇量在97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左右。

(三)中深层地热能:省下多少天然气,就挣多少碳

地热这一项最直接。它默认这些热量本来要靠天然气锅炉烧出来,这就是基准线。你用中深层地热水替掉了天然气,省下来的排放就是减排量,再减去项目自己耗的电、天然气调峰和制冷剂泄漏那点尾巴。供热环节每吉焦热量按0.06吨二氧化碳算。

体量上,全国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供暖现在一年减排约700万吨,到2030年能到1100万吨上下。若任一供暖季回灌率未达标,或项目因违反《地下水管理条例》等受到行政处罚,则扣除该供暖季全部减排量



分析师:吴经纬

原创所属: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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