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发布
碳道小编 · 2026-04-10 08:04 · 阅读量 · 98
摘要:《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发布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的《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配电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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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