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会献策:完善北京市碳交易试点,保障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碳道小编 · 2026-01-26 18:01 · 阅读量 · 57

摘要:北京两会献策:完善北京市碳交易试点,保障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1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开幕。市长殷勇作政府工作报告。在2026年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方面,报告提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立方米左右、争取更优水平,能源、水资源、碳排放等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


当前,我国正全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包括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空气储能在内的各类新型储能设施作为电力系统绿色灵活调节电源,是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电力基础设施,更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建设能源强国和支撑最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压舱石。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创碳投董事长唐人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北京市作为首都,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面肩负重要使命。碳交易市场作为推进“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其纳入控排企业范围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市场机制控排的有效性,更对新型能源主体的投资建设导向具有关键影响。规范北京碳交易试点的控排企业纳入标准,精准区分高能耗排放单位与绿色调节能源主体,对于保障北京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扩大绿色清洁能源占比、稳定绿色电力电网供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价值。


为加快推动北京市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碳交易试点市场,推动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和北京“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唐人虎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规范能源企业纳入碳市场管控的分类标准。唐人虎建议,对北京碳交易试点中发电企业的纳入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最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要求细化分类管控规则,区分常规火电、新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等不同类型企业的碳排放属性,避免因分类不清导致的政策误配,确保碳市场纳入范围更加科学合理,为鼓励新能源发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给出明确市场引导信号。


同时,他表示,对已纳入的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的能源消费和碳減排属性开展专项核查,充分认可其绿色调节能源的定位和系统性减排价值,并依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将其从北京市试点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中移出。


其次,明确抽蓄、储能等调节性电源的碳市场定位。他建议,结合北京市碳排放双控目标和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修订完善北京市碳交易试点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能源主体的碳市场定位,将其排除在重点排放单位管控范围之外。同时,探索建立抽水蓄能电站的自愿减排市场机制,参照国际国内碳市场经验和北京市碳普惠市场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抽蓄/储能碳普惠减排方法学,让其系统性减排效益通过自愿减排市场得到合理体现。


此外,还要建立碳市场政策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唐人虎建议,定期对北京碳交易市场试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专业评估,重点关注市场政策对北京市新型能源产业发展的潜在影响,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避免与鼓励绿色调节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结构的政策导向相冲突。同时结合国家最新能源政策和碳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动态优化控排企业纳入范围和管控规则,引导新型能源产业积极参与北京市碳普惠等自愿减排市场机制开发,确保碳市场政策与北京市能源结构全面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协同推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热门评论
会员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