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道解读】年超2400万吨的农林类新方法学亮相,CCER市场迎来大扩容
碳道小编 · 2025-08-18 17:08 · 阅读量 · 117
摘要: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的日子。该日,年超2400万吨的农林类新方法学正式亮相,CCER市场迎来大扩容!
2025年8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方法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方法学主要内容是以农业剩余物(秸秆、壳、叶等)和林业剩余物(采伐 / 加工废料)为燃料,通过直接燃烧技术实现并网发电及热电联产,替代化石能源发电与供热,既解决农林业废弃物处理难题,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一、准入边界限制严格:明确“纯燃 + 全并网”
方法学对适用项目设置刚性门槛,仅允许纯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并网发电、热电联产项目参与,核心限制包括:
1、燃料纯度:仅用农业剩余物(秸秆、壳等)和林业剩余物(采伐 / 加工废料),严禁掺烧煤、矸石等矿物燃料,或使用畜禽粪污及沼气。方法学通过“设计要求 + 文件审查 + 现场核查 + 数据佐证”的多重机制可以得到保证,如结合生物质运输记录(运输距离、质量)与发电量/供热量的匹配性等,燃料消耗与农林生物质的能量密度不一致,数据出现异常则可能存在掺烧。
2、技术与功能:仅限 “直接燃烧” 技术(占国内同类项目 98%以上),需全电量并网(排除离网、部分非电网交易项目),且必须具备发电功能(仅供热项目被排除)。我们认为大型集中供热项目可能与热电联产项目类似,面临财务障碍。然而,大量中小型甚至户用型的生物质供热锅炉,在某些地区可能已经是常规技术或具有经济可行性(尤其是在替代高价燃料或享受其他补贴时)。要为所有类型的纯供热项目统一论证额外性,或者设定一个“免予论证”的门槛较为困难。将额外性特征相对统一、清晰的发电/热电联产项目单独制定方法学,可以有效规避纯供热项目在额外性论证上的复杂性和潜在风险。
3、历史减排量不可追溯:监测数据必须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联网,减排量仅从联网试运行后开始核算。与海风、光热发电被允许追溯历史减排量不同,纯农林生物质项目涉及其生物质的来源和用量,即便并网发电也难以追溯。我们认为追溯限制是 “数据质量优先” 的必然选择,牺牲追溯性,确保减排量真实。
4、数据质量硬约束:监测数据须实时接入全国碳市场平台(每秒上传),试运行不少于1个月,关键参数(上网电量、外供热量、运输数据等)须用合规仪表(如I类用户为0.2S 级电能表、至少Ⅲ级地磅)监测,每年校准、存档10年,数据缺失超20天/年将触发重点核查,以弥补数据监测设备不合规、未按标准检定校准、数据缺失等普遍问题,确保减排量真实可信。
数据监测和报告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减排类项目的关键,CCER重启后的新方法学也对此更加严格约束。从CCER开发的角度,有利于项目依循方法学要求,不宜产生理解和落实的偏差;从碳交易的角度,有利于确保CCER碳信用的质量,这也与全国碳配额市场所覆盖的新纳入行业的监测/检测要求的细化和严格保持了相当的一致。
二、减排量计算:“替代减排”为核心
1、基准线排放:计算项目替代的化石能源排放,含两部分 —— 电力替代(按净上网电量 × 区域电网组合边际排放因子)、热力替代(按外供热量×0.06 tCO₂/GJ 默认因子)。
2、项目排放:仅计生物质运输环节CO₂(按运输距离×质量×245 gCO₂/(t・km) 计算),场内运维排放因量小计为 0(体现保守性);
3、参数简化:运输距离默认200km(参考100公里单程实际),外供热量可通过仪表直接监测或按蒸汽/热水参数换算(附详细热焓表),降低核算复杂度。
三、市场影响:明确增量贡献,电厂或应申尽申
根据方法学编制说明,当前已建项目年减排量约2400万吨CO₂,2030年可增至 5000万吨,将成为CCER市场重要增量来源。
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厂主要分布在秸秆资源丰富的农业大省,累计装机容量排名前五名的省份依次是山东省、安徽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江苏省,但准确数量近年来缺乏全面、权威的官方统计数据,可查到的最新全国性官方数据为2017年底的情况:当时全国已投产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共 271个,累计并网装机容量700.9万千瓦,单个项目平均装机容量约2.5万千瓦。从装机容量推算,截至2023年底,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约1688万千瓦,假设新增项目单个装机容量水平与此前持平,则有约 675个项目,2023 年发电量约550亿千瓦时。目前,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在经历了“十三五”期间的快速增长后,已进入一个规模趋于稳定、发展面临挑战的转型期。
在经营状况方面,行业普遍面临严峻挑战。企业盈利能力普遍承压,主要归因于燃料成本高企、上网电价与成本倒挂风险、以及长期存在的国家补贴拖欠与补贴政策退坡问题。尽管0.75元/千瓦时的标杆上网电价为行业提供了基准,但补贴政策的不确定性与支付延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和盈利预期,导致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运。 CCER收益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推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
四、减排效益
年利用小时数是决定发电厂年发电量、燃料消耗量和减排量的最核心变量。数据显示,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的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在近年来呈现下滑趋势,从2018年的约5000小时下降至2022年的3199小时。然而,一些运营良好的标杆企业,其利用小时数可稳定在7000-8000小时。国家相关补贴政策中曾规定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折合15年,年均约为5,500小时。
以纯发电项目为例,假设中性情景下,发电厂装机容量为25兆瓦,年发电5,500小时/年。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的发电效率通常在25%-35%之间,农林生物质燃料(如秸秆、稻壳、树皮等)的低位热值因种类和含水率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在14-21 MJ/kg 之间。假设发电效率为28%,热值为14.5 MJ/kg。
生产1 MWh (兆瓦时) 电力所需的热量 = 1 MWh / 28% = (1000 kWh * 3.6 MJ/kWh) / 0.28 = 12,857 MJ。
所需燃料质量 = 12,857 MJ / 14.5 MJ/kg = 886.7 kg ≈ 0.89吨。因此,我们采用的燃料消耗系数为 0.89 吨生物质 / MWh。
年消耗量 = (25 MW × 5,500 h × 0.89 t/MWh) / 10,000 = 12.24万吨
年项目排放量 =12.24/6×200km×12.24×245/1,000,000 =1.22万吨
年基准线排放量 (万吨 CO₂) = [装机容量 (MW) × 年利用小时数 (h) × 电网排放因子 (tCO₂/MWh)] / 10,000
年净上网电量 = 25 MW × 5,500 h ×= 137,500 MWh
年基准线排放量 = (137,500 MWh × 0.6 tCO₂/MWh) / 10,000 = 8.25万吨 CO₂
年减排量 =年基准线排放量 - 项目排放量 = 8.25- 1.22 = 7.03万吨/年。
五、老CCER方法学回顾
截至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暂停CCER项目备案前,生物质发电已公示的审定项目(PDD)数量112个,年均减排量约13.5万。获得减排量备案的CCER项目共254个,其中获得减排量备案生物质能项目(以生物质发电为主)有41个,占比总减排量备案项目数约16.1%。这意味着2017年前的CCER机制已为生物质能源项目参与碳市场搭建了有效通道,相关项目通过该机制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
本次农林类新方法学的亮相,将进一步丰富 CCER 市场的项目类型与减排量来源,为市场提供重要供给支撑。此前,生态环境部共发布了六项方法学,其中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方法学尚未有项目挂网公示,根据编制说明,当前已建项目年减排量分别为450万吨和30万吨CO₂。截至到2025年8月17日,其余四项方法学共有103个自愿减排项目挂网公示,除了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方法学项目预计年均减排量超千万,其余项目当前申报规模量较小。而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已建项目年减排量约2400万吨CO₂,CCER市场无疑将迎来一次大扩容!
资料来源: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碳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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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吴经纬
原创所属: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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