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Ⅱ类碳普惠减排量替代修复落地!
碳道小编 · 2025-05-27 08:05 · 阅读量 · 220
摘要:首单·Ⅱ类碳普惠减排量替代修复落地!
日前,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SHCERCIR2在上海环交所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支持磋商的一起违法排放废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在平台完成Ⅱ类碳减排量首单交易,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案情简介
2024年底,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依法监督支持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代表与赔偿义务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根据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供的专家意见,涉案公司承担16万余元受损大气环境修复费用。经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青浦法院裁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有效。
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协调、跟进,涉案公司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在上海碳排放交易平台购买Ⅰ类碳普惠减排量、Ⅱ类碳普惠减排量共计2372吨,包括光伏发电、纯电动乘用车减排场景项目,并在上海碳普惠管理平台实现减排量注销,以履行替代修复责任,本案是首个Ⅱ类碳普惠减排量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案例。
“公益诉讼+碳交易”的青浦实践
近年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双碳”战略背景,累计引导认购核证碳汇3133吨,相关做法入选上海检察机关创新成果,3起案例先后入选全国、市典型案例。
发挥首创效应,丰富“公益诉讼+碳交易”实践新范式。
在办理首例通过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认购VCU碳汇的司法实践案例(点击下划线文字查看更多)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涉碳领域办案样本,购碳标的涵盖国际核证自愿减排量、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及具有上海特色的碳普惠减排量;并完善碳产品认购适配度,就涉水、大气、林木等不同环境损害类型案件针对性购买水力发电、CCPP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光伏发电、林业碳汇项目,探索多元的环境权益交易产品谱系。
立足精准规范,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新样本。
邀请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专家担任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争取行业领域专业支持;结合办案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形成《关于运用碳交易市场化手段开展替代性修复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引》,为助力“双碳”目标和“绿色金融”提供检察样本。
推动辐射引领,激发跨域绿色低碳协同新动能。
牵头共建跨省域低碳公益诉讼协同机制,助推标准趋同,优化碳数据收集、减碳路径选择、效应评估和交易量化标准,探索碳汇认购流程协同、规则共建、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加大元荡联合生态修复基地低碳项目建设,合力打造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生态修复样板。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