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双控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试点)正式启动
碳道小编 · 2024-03-27 15:03 · 阅读量 · 1378
摘要: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双控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试点)正式启动
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双控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试点)正式启动
相关背景
为了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本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国家“十五五”时期全面实施的碳排放双控制度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中办发〔2023〕46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双控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试点)的通知》。通知原文见文末链接。
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旨在“以考核指明转型路径,以考核加快双碳转变,以考核促进绿色发展”,考核对象为全市工业和通信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考核时间节点为4月30日前企业完成自查自评,5月1日-6月20日由上海市节能中心(原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对企业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考核,7月30日前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体系说明
该体系是全国首个碳排放双控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由经信委节能和综合利用处会同市节能中心研究制定。考核体系设置了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的指标。
定量指标为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定性指标为双碳工作机制、碳管理碳披露能力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及示范、创新应用附加分,共5个方面,37个细分指标,其中包含了“百一行动”执行情况、节能专项监察情况、绿色低碳供应链、碳信息披露(ESG、CDP等)、碳管理体系、绿色能源、数字化绿色化融合、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等等,详见附件1。
结果运用
试点阶段(2024年-2025年),应用考核结果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如针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企业,向其反馈考核结果和工作短板,并提出节能降碳的工作建议并予以推进实施,帮助企业尽快开展绿色低碳转型相关工作。
实施阶段(2026年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企业,列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提出节能降碳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
点击查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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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