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首宗“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碳道小编 · 2024-02-08 21:02 · 阅读量 · 1103

摘要:近日,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高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以“认购碳汇”方式履行修复责任。该案是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碳汇赔偿的首次探索,也是肇庆市首宗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8月,陈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辖区内某山场进行挖土拓宽道路,堆放的泥土致使林地植被覆盖严重破坏。案发后,陈某积极主动对受破坏的林地进行修整复绿。


“案发地处于矿区附近、地形较为陡峭,原始林地被破坏后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已不适宜在案发地进行原地复绿,复绿效果不佳。”检察机关接收案件后,检察官多次前往案发地开展调查工作,对案发地的地形、陈某的复绿林长势情况进行了详细勘察。后经有关机构鉴定,被破坏的林地造成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10.71万元。


“我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危害,是检察官让我明白了可以通过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修复生态环境功能损失,我愿意进行认购。”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让陈某真正了解购买碳汇产品替代履行修复生态环境功能损失的意义,引导其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

为了确保认购的规范合法性,检察官积极协助当事人与大湾区唯一兼具国家碳交易试点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的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取得联系,陈某依照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指引,与碳排放意向出让方某碳科技公司签订《碳普惠采购及注销协议》,明确约定购买金额、碳汇产品、出让方需注销碳汇的数量及注销时间等。目前,陈某已完成认购,某碳科技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成功注销了陈某认购的碳减排量注销数量,并由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出具了碳减排量注销证明,以弥补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有效修复了受损生态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工作要求,通过“三个做实”,做实评估测算工作、做实释理说法工作、做实购买选择工作,积极探索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为建立“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模式积累了“高要样本”,擦亮“益舟共治”生态检察工作品牌,为绿美高要生态建设注入检察“新动能”。


来源:高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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