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研读(1)-湖北碳市场扩容
碳道小编 · 2024-01-24 22:01 · 阅读量 · 2425
摘要:湖北碳市场扩容
2024年1月12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从湖北碳市场扩容、配额分配优化、数据质量提升等方面,对目前执行的《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为扩大纳入排放规模,提高纳入企业数量,湖北碳市场将采取降低纳入门槛,纳入非工业行业等措施,保障湖北碳市场的长期稳健运行。
2023年12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1月12日,《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背景
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复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4年3月17日,《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2日,湖北试点碳市场启动交易。2016年9月2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修改〈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决定》,将《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工业企业,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范围执行。”
《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有效保障了湖北碳市场的稳健运行。但是,全国碳市场开市后,随着各重点行业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全国各试点碳市场普遍面临纳入排放规模下降和纳入企业数量减少的总体形势。
随着全国碳市场开市,湖北锚定建设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三个中心”目标,湖北碳市场是推动“三个中心”建设的重要载体。为保障湖北碳市场的长期稳健运行,对《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为下一步的市场扩容、配额分配优化、数据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奠定基础。
湖北碳市场扩容的制度表述
在此次公布的《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湖北碳市场纳入门槛和纳入行业的表述为:
根据上述表述,湖北碳市场将从降低纳入门槛和扩充纳入行业两方面推进扩容工作。
关于“降门槛”:
湖北碳市场目前仅纳入工业企业,纳入门槛为年综合能耗达到1万吨标准煤或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此次修订后,湖北碳市场工业企业的纳入门槛降低至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并统一计量标准。此外,“工业企业的纳入标准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等适时调整”的表述,为工业企业纳入门槛的进一步调整预留了空间。
关于“扩行业”:
湖北碳市场目前纳入了水泥、钢铁、石化等16个工业行业。
此次修订中,加入“非工业企业的纳入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定”的表述。该表述一方面说明,湖北碳市场将逐步纳入非工业行业;另一方面也说明,非工业行业的纳入门槛,可能采用与工业行业不同的计量标准或纳入门槛值。
湖北碳市场扩容工作解析
推动“降门槛、扩行业”,是湖北碳市场积极应对纳入排放规模下降和纳入企业数量减少的重要举措,也展现了主管部门推动湖北碳市场做优做强的决心。
在2023年,湖北碳市场主管部门已经对“降门槛、扩行业”相关工作做了提前部署。其中,武汉市符合“降门槛”要求的工业企业已于2023年开展碳核查,有望2024年纳入交易履约。湖北省其他市州符合“降门槛”要求的工业企业有望于2024年开展碳核查。另外,根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武汉市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工作方案》及其他公开渠道信息表明,大数据中心、建筑、交通等非工业行业有望陆续纳入湖北碳市场。
根据其他国家经验,受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社会整体碳排放将从供给侧的工业行业向消费侧的非工业行业转移,并且这一现象将首先显现在人口密集、第三产业发达的大型、特大型城市。湖北碳市场开展“降门槛、扩行业”,并率先在武汉市开展探索,是持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社会整体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随着“降门槛、扩行业”的持续推进,湖北碳市场将与全国碳市场形成覆盖范围的互补,并有效推动湖北省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来源:湖北省碳排放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