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碳道小编 · 2024-01-22 07:01 · 阅读量 · 2045

摘要:《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月19日印发


点击查看:《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点击查看:《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部

热门评论
会员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