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宁县13个镇109个村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
碳道小编 · 2024-01-11 22:01 · 阅读量 · 2517
摘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宁县13个镇109个村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广宁县13个镇109个村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省级 PHCER 核证备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市广宁县13个镇109个村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广宁县13个镇109个村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10日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