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吕学都(上篇):推动碳市场进一步发展,如何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碳道小编  · 2022-02-18 14:02 · 阅读量 · 2663

摘要:本期对话内容分为上、下两篇,特邀吕学都博士就中国碳市场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多边开发银行创新气候融资模式等议题分享洞见。

保尔森基金会绿色金融中心推出“对话绿色金融”访谈系列,携手全球绿色金融业界领袖,共同探讨绿色金融主流化的具体挑战,提高国际资本市场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并对未来进行展望,希望他们的真知灼见能启发更多的创新思考。


本期对话内容分为上、下两篇,特邀吕学都博士就中国碳市场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多边开发银行创新气候融资模式等议题分享洞见。


吕学都

亚洲开发银行首席气候变化专家

吕学都,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亚洲开发银行首席气候变化专家,同济大学教授,天津大学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产业导师,伦敦大学学院绿色金融顾问。1991年至2006年任国家科委(科技部)社会发展司环境处工作;2007年至2008年任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至2010年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自2010年加入亚行,先后任气候变化顾问、首席气候变化专家,重点负责碳市场、气候技术转让、气候投融资、绿色低碳发展等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

吕学都自1995年开始参加IPCC评估报告谈判;经历了IPCC第二、第三和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的政府间审查和批准活动;1996年起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谈判,经历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6年以来的历次会议。多次代表国家出席世界级环境峰会。2001年至2009年,连续四次被选为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委员, 2005年出任该执行理事会副主席。


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刚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截至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碳市场对于撬动绿色低碳项目的作用毋庸置疑。在您看来,中国碳市场下一阶段发展的挑战与机遇是什么?碳市场需要更好的发挥其金融属性,拓展多元化碳金融衍生产品。您觉得未来推出哪些碳金融衍生产品是切实可行的?

答|首先,全国碳市场在全球的期盼中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鸣锣开市、启动运营,并在第一个履约期实现累计成交1.79亿吨、成交额76.61亿元,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单,实现了碳市场开市第一年的开门红。


仔细分析评估碳市场自开市以来的表现,会发现仍然有很多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2021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管控的企业有2162家发电企业,年排放总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排放量40%以上,按管控的排放量看中国全国碳市场是全球覆盖碳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了。据测算,包括可用于交易的核证的自愿减排信用CCER和所分配的配额,2021年年度全国碳市场有盈余约3.6亿吨。


但实际情况是,参与交易的企业出售意愿不强,普遍“惜售”。2021年7月16日启动当天的成交量410万吨(还可能包括有人为促进交易因素),从第二个交易日后成交量即明显下降,有些交易日成交量不足百吨,甚至出现有价无市、挂牌交易的配额在一开市即被抢购完的情况,导致有些企业欲求购而不得。直到11月底才开始复苏、12月成交量达到整体交易量的76%,成交价也超过60元/吨。这种现象很大可能是参与主体对市场是否能够有效运转信心不足,担心出售配额后,到履约盘查时万一因为突发情况出现自身配额不足而又无法从市场购得,导致无法履约而带来严重后果,甚至成为政治后果;另外,出售配额获得的收益,对目前参与市场的大多数企业而言,对企业的总收入影响无足轻重。因此,很多参与主体,宁愿留有富余在手,也不愿意出售获益。如何解决参与主体能够放心参与市场交易、真正利用好市场为企业的发展和履约服务,值得研究。


下一阶段推进中国碳市场的良性发展,面临的挑战很多,这里重点讨论政策、管理和数据可靠性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完善碳市场的政策体系建设,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包括出台和完善促进碳市场发展的政策并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例如,对所分配的排放配额以及所签发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可用期限给出明确的有足够长时间期限的规定,这可能是影响企业考虑低碳技术投资和参加交易时的决定性因素。另外,作为交易物品,所分配的排放配额和所签发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具有商品属性和资产属性,应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或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修改完善,保障碳排放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作为资产得到认可和保护。


其次,是完善碳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管理监督体系。相对于其它交易市场,碳市场有个突出的特点:既包括碳排放管理,也包括交易市场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责,如何在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一个完善的有主导有合理分工又相互配合和支持的管理体系,将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挑战和考验。如碳金融产品设计和监管,金融部门有专门的产品开发流程和监管模式,但是它也需要碳市场主管部门的认可,目前碳市场相关制度体系还是框架性的,有一些新领域的规则还没有明确,这将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对新兴金融产品从设计开发、监管、审批等全流程进行协商。


最后,确保碳市场数据的准确和可靠。这将是碳市场发展成败的重大因素。碳市场是一个完全基于信用的市场,所交易的排放配额看不见摸不着,完全依据科学方法核算并经过法定程序授予,一旦出现数据造假行为,必将对市场带来毁灭性影响。


关于碳市场带来的机遇,这是显而易见的。碳市场将为控排企业提供了灵活的实现减排目标的手段,为企业研发先进减排技术提供了激励,并将能够促进以最低成本实现相同的减排目标。从过去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经验看,一旦碳市场在中国得以顺利运营,必将引导全社会推进低碳的研发、生产和消费,给企业、研发机构和市场服务机构带来新的商机,也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手段。


关于碳金融衍生产品,从国内碳市场试点就有过很多讨论和探索。随着全国碳市场启动营运,国内碳交易机构和金融机构开始研究设计基于碳市场的碳金融产品包括衍生品,如碳信托、碳质押、碳债券、碳期货等。预计在未来几年,碳金融衍生品会逐步得到开发应用,但会以稳妥的步伐由易到难逐步推进。预计碳债券、碳期货、碳信托和碳质押会成为碳市场优先设计推出的产品。


问:去年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在英国格拉斯哥闭幕,各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基本达成共识。这为国际碳市场与碳减排双边交易奠定了基础,各国可以通过合作来减少碳排放。您认为这将如何影响未来各国的碳减排政策?又会给中国的全国碳市场带来哪些机遇?

答|去年在英国格拉斯哥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达成的《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实施细则协议,为建立全球碳交易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全球范围推进跨国碳交易有了可能,这必将对全球的碳减排努力带来深刻的影响,将有助于降低全球实现所承诺的减排目标的成本,并同时促进国家间的投资和贸易发展。过去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项目)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成本较低,更多的减排活动很有可能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这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进程,同时也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低碳和包容性发展。对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而言,一方面会欢迎和支持在本国通过投资先进技术实现减排并转让减排抵消额,同时也会疑虑转让了减排抵消额是否会限制其能源和经济发展。如果这种跨国碳交易合作能够给发展中国家一个明确的不会导致其能源和经济发展受限的信号,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应该会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促进这种合作。可以预见,全球碳市场发展的结果将最终促进全球的减碳进程、提升更雄伟的全球控制CO2排放目标。


中国的CO2排放量远远高于其它国家,纳入管控的排放量也远远高于其它国家,从纳入管控的CO2来看碳市场规模,中国毫无疑问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作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将有助于中国充分利用碳市场机制募集资金、促进低碳技术进步,实现中国的低碳发展目标;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碳市场的良性发展,通过与其它国家碳市场连接,将能够带动其它国家的碳市场发展,从而促进全球的碳市场发展、利用跨国碳交易作为工具,促进全球减排碳排放,实现全球的碳中和目标。中国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个机会,引领全球碳市场朝向实现真正减碳的目标发展,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贡献,实现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


需要看到的是,跨国碳市场发展可能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在国家间达成合作的政治意愿。很多发展中国家的领导层,很担心碳减排目标的设定及跨国的碳市场合作,会限制其能源和经济发展。这个政治顾虑不解除,碳市场的跨国合作就不可能推进。此外,鉴于各国都会走先实现碳达峰、后实现碳中和的路径,从短期和中期看,碳市场的规模会增大并对碳减排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因为碳市场能够撬动大量的市场资金进入低碳技术投资领域。在2050年之后,预计很多国家已经实现或接近实现碳中和,允许的碳排放量会越来越少,碳市场交易的规模也会萎缩。因此,不同于其它交易市场,长期看,碳市场的规模是先扩增后缩减的。


未完待续。在下一期对话中,吕学都博士将分享关于国内气候投融资试点、多边开发银行创新气候融资模式等议题,敬请期待。

来源:绿色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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