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碳达峰行动及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规划方案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480万)

碳道小编  · 2021-05-27 07:05 · 阅读量 · 1321

摘要:

项目概况

昌吉州碳达峰行动及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规划方案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7日 10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2021】013号

项目名称:昌吉州碳达峰行动及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规划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8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0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根据《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统筹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一步明确昌吉碳排放达峰目标、路 线图、实施路径,统筹碳中和愿景并对达峰后情景进行必要论证,建立碳排放和碳汇数据库,根据数据分析,指导昌吉州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为提升昌吉低碳竞争力提供综合方案、行动指导和监督评估,确保昌吉以最小代价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为昌吉州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建设美丽昌吉提供战略指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分析排放历史;(2)开展数据收集;(3)开展实地调研;(4)分析排放现状;(5)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6)建立碳排放和碳汇数据库;(7)碳排放情景模拟;(8)研判峰值目标;(9)明确达峰路径;(10)提出落实措施;(11)前瞻性研究碳中和;(12)编制《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践行碳达峰专项规划及行动方案专篇》;(13)编制昌吉州碳汇建设方案专题报告;(14)编制昌吉州能源活动碳排放达峰专题报告;(15)协助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16)提交的主要成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本次服务期限确定为365天(日历日)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200元/份(售后不退,汇款方式与投标保证金汇款方式一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北侧负一层))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北侧负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地州采购公告、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玖万元整 ;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及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汇款成功后请投标单位持汇款凭证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本单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体现为履行本次项目所配备的设备和人员等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缴纳税收有效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据);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8)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则无法购买文件;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

联系方式:0994-259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联系方式:0994-2237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电 话:0994-223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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