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碳资产等中标辽宁重点控排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
碳道小编 · 2021-04-26 13:04 · 阅读量 · 2820
摘要:辽宁重点控排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首次公告时间:2021-04-25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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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点控排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0893 二、项目名称:重点控排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5 供应商名称:辽宁钰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46-5号(2门)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6 供应商名称:沈阳天华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X-689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7 供应商名称:沈阳云聪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X-698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8 供应商名称:沈阳博曼尼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X-685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9 供应商名称:沈阳创和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X-683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10 供应商名称:碳天下低碳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S0065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1 供应商名称:沈阳联嘉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X-691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2 供应商名称:辽宁卓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41层09号 ?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3 供应商名称:沈阳嘉德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北街272号41层10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4 供应商名称:辽宁中联碳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7616室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5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要求: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服务质量要求: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6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每包50家) 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每包50家) 2、服务内容: 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 3、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4、服务质量要求: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5、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6.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7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要求:1、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2、服务质量要求: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8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要求: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9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2、服务内容: 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 3、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4、质量要求: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5、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6.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参照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10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1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服务范围: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2、服务内容: 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 3、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4、服务质量要求: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5、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6.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1、服务范围: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2、服务内容: 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 3、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4、服务质量要求: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5、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6.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2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要求: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供应商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3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 家。每个包段50家企业名单由采购人提供。服务内容为: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 服务要求:1.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2. 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作为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3. 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4.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4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纳入碳排放核查的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共计500家。 服务内容: 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第三方碳排放核查工作。 服务要求: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充足的碳排放核查人员数量,且碳排放核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咨询服务经验,负责全过程核查工作中的核算、核证、编制报告等工作。 服务质量要求: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核查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英戈、何兴勇、赵丹梅、王可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5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6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7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8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9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10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3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包组名称4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024-24845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1号2-3-1房间 联系方式:18640570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彬 电 话:18640570213 十、附件 采购文件:4、重点控排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的招标文件-公开招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