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招标气候变化与气候风险评估需求(145万)

碳道小编  · 2021-03-24 10:03 · 阅读量 · 3767

摘要: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招标气候变化与气候风险评估需求(145万)

( 气候变化与气候风险评估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气候变化与气候风险评估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450000 

项目背景

 

为响应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行动方案(2020-2025 年》要求,开展城市生态气候舒适度监测评估、气候和气候变化服务相关研究工作。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气象支撑系统、生态宜居城市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城市气候风险决策支撑系统。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开展城市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服务,完善5项健康气象服务,满足公众健康生活需求”。2022年建立城市生态气候舒适度监测评价体系。2025年实现超大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气候决策支撑先行示范,初步建成适应气候型城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响应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说明:中标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110044003-01012  气候变化与气候风险评估  1.0  项    145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一)气候风险预测产品维护

1.多模式降雨和台风预测产品维护

引进国家气候中心热带气旋路径强度初始位置、路径密度的空间分布月季预测产品,每年3月给7-10月台风活动路径密度(空间分布)、5月底更新滚动,6-9月逐月滚动月预测。引进国家气候中心月动力延伸集合预测(DERF2.0)产品,逐5天更新未来40天内不同时段降水(距平百分率、概率)、气温(距平、概率)及相关形势场预测产品。提升汛期月、季尺度气候趋势和天气过程预测能力,并进一步保障产品推送的稳定性和及时率。

2.气候与环境一体化系统维护(生态气候服务)

  2.1生态气候服务顶层设计

(1)开展全市各区生态服务需求调研

基于全市各区生态文明建设现状,梳理全市各区已开展的气候与生态环保领域项目清单,掌握全市各区气候气象支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气候服务在生态环保领域中的定位,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各区争创“宜居城市”、“天然氧吧”等;为生态气候服务顶层设计提供依据,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

(2)探索研究气象与生态共建方向

针对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需求,围绕生态良好工作目标,开展全市各区生态服务需求调研,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服务产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深圳,构建生态文明气象屏障。

一是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气候服务。基于环境监测数据,结合气象监测数据,深入开发本地化、精细化预报产品,为各区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为生态环境质量开展气候服务。通过气象监测数据(气温、风速、相对湿度、气压、降水等)及生态环境质量数据,预测生态质量发生变化的概率,进而发出预警,减少经济损失。

三是为生态安全开展生态风险监测预警。开展生态系统主要气象灾变机制及其致灾临界气象条件研究,建立不同预报对象的预报预警模型,评估生态风险;开展生态气象研究与评估服务,结合气象监测数据,形成生态遥感动态监测产品评估模式;开展气象的生态效应时空量度,分析气象条件对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生产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机制,评估气候变化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影响与风险等。      

2.2 深圳GEP气象核算标准

利用精细化网格气候数据集,做好GEP气象核算标准研究和支撑服务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GEP气象核算模式,助力我市美丽中国典范建设。根据深圳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实施方案。6月份前完成统计报表制度编制,12月底完成报表填报,次年开展GEP初步核算、结果分析并在7月底前发布结果。按要求开展深圳GEP气象核算标准研发,做好深圳GEP核算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1)精细化细网格气候风险产品

利用近10年精细化化格点数据计算GEP所需的日雨量、日平均气温等要素,形成GEP数据集。增加降雨、风速极值展示。以可视化图表的形式展示全市每个格点半小时、1小时、3小时降雨极值数据及地面和不同高度的风速极值数据。  

(2)优化人居气象环境产品

优化气候舒适度与大气环境监测产品,如气候热夜日数、桑拿天日数、制冷度日数、不同舒适度等级日数相关查询和图表显示功能。展示霾和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评估产品;展示大气污染防治年-季-月评估报告。

 (a)优化气象扩散条件统计

增加基本站气象扩散条件小时、日、旬、月、季、年统计功能,同样补充完善站点气象扩散条件统计功能。每日大气扩散条件等级为当日该站点小时数据出现的最高等级,按旬、月、季、年统计各级别大气扩散条件的日数。

(b)优化全市臭氧超标日数统计功能

全市一半及以上的站点满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浓度(O3_8h)≥160μg/m3条件即为一个臭氧超标日。

(c)优化全市臭氧污染气象条件统计功能

日全市臭氧污染气象条件级别为全市一半及以上的站点的级别或以上,按照此标准进行旬、月、季、年各级天数的统计。

(d)优化历年南山站的大于5毫米、10毫米以上的降雨日数、无雨弱风日数的月、季、年统计。

 

3.台风暴雨灾害动态指引系统维护

展示深圳市开敞空间通风廊道设计成果,包含深圳市气候、植被、建筑密度、廊道走向等产品。分模块展示最新修订的暴雨强度公式,展示为海绵城市参建单位测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雨量,自动海绵城市热岛监测产品,历年海绵城市数据服务、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结果展示。更新积水灾害阈值体系,优化台风暴雨灾害动态指引产品。根据最新阈值体系,更新基于积水阈值和实况数据监测产品。重大天气过程按需要能及时响应和修改。

4.环境气象风险产品维护 (生态气候服务)

 (1)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产品  

开展我市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体系建立工作。综合考虑生态、气候宜居的影响因素,选取气候、生态、环境等与人居环境有关的指标,参照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指南,并结合我市的城市特点,建立深圳市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体系。根据指标等级进行评分。按日、月、年对各区生态气候进行定量评价,根据总评分来划分出“优”、“良”、“一般”等评价等级。

开展城市人居环境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根据国家标准,对重点区域如公园、广场、海滨开展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

编制深圳生态气候服务白皮书,主要内容包括深圳的气候特点、主要生态气候指标的变化情况、开展的生态气候服务内容、及相关产品发布指引等。

(二) 气候变化产品维护(服务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

1.气候变化监测与预测产品维护

(1)优化深圳市气候变化监测产品。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基于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长历时资料的台风、暴雨、强对流、雷雨大风、高温、热液、冷暖冬、相对湿度、风速、海平面进行监测。展示气候变化预测产品。

2.分区气候风险评估维护

(1)选取各区长时间序列区域代表站,建立分区气候变化监测产品。包括分区气候风险统计特征,如分区大风、气温统计特征(高温、热浪),分区暴雨特征、降雨极值等产品。优化各街道气候风险监测产品。

(2)选取街道代表站,优化各街道气温统计特征(高温、热浪),大风日数,大风极值;各街道各级暴雨日数、各时长降雨极值等气候产品。

(3)完成深圳市气候变化监测公报,总结深圳市包含各区的气候变化风险和防御建议。

二、项目目标

为落实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行动方案开展城市气候服务顶层设计及生态气候舒适度监测评估,建立城市生态气候舒适度监测评价体系,形成城市生态气候舒适度产品。

为落实2021年深圳市气象局民生实事项目,形成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产品。

为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任务,开展气候和气候变化服务工作,建立市、区、街道3级气候变化监测产品不少于3个。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成果要求:

(1)多模式降雨和台风预测产品和人居气象环境产品

(2)生态气候服务需求调研报告

(3)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产品和深圳生态气候服务白皮书

(4)气候变化监测产品和深圳市气候变化监测报告

2、人员要求: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人需组织一支经验丰富的团队来开展此项目,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包含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不少于6人。

项目负责人需要有丰富的气候生态类项目经验。项目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3、服务要求:

项目分为需求分析、系统优化设计、测试、部署实施、培训等5个阶段实施。

(1)需求分析阶段要求中标方的系统调研员充分了解我方系统的功能需求,形成详细的需求分析报告。

(2)系统优化设计阶段要求系统分析设计师根据需求说明书做好本项目详细设计,形成设计文档等。

(3)系统优化阶段要求软件工程师,测试工程师按本项目的需求和功能模块完成软件系统优化。

(4)测试阶段要求系统试运行并经测试合格。

(5)部署实施阶段要求部署工程师做好软件的部署与安装,确保可正常运行。

(6)培训阶段要求为我方提供不少于6个课时的培训及培训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支付。

五、安装和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主要以《项目验收技术指标》的量化指标进行验收。中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经过使用单位确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2.验收由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组织进行,中标人应在项目验收时将软件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及软件源代码汇集成册交付使用单位。

六、质保期及质保期间处理

1.质保期: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之内为质保期。

2.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中标方应该免费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对于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问题,安排人员赴现场解决。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权值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特别提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部分

40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5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全面性、科学性,以及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工作现状和国家、广东省相关政策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评审。

 

优评分标准:工作方案详尽,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全面性、科学性合理,非常熟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工作现状和国家、广东省相关政策。

良评分标准:工作方案较详尽,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全面性、科学性较合理,较为熟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工作现状和国家、广东省相关政策。

中评分标准:工作方案一般,技术线路的先进性、全面性、科学性一般,基本熟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工作现状和国家、广东省相关政策。

差评分标准:工作方案较差,技术线路的先进性、全面性、科学性较差,不熟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工作现状和国家、广东省相关政策。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对工作重点、工作难点的分析是否正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案措施和建议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进行比较评审。

优评分标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准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案措施和建议科学、合理、可行。

良评分标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较准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案措施和建议较科学、合理、可行。

中评分标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一般,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案措施和建议一般。

差评分标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案措施和建议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7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审。

优评分标准: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合理可行。

良评分标准: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

中评分标准: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一般。

差评分标准:项目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优评分标准: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合理可行。

 

良评分标准: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较合理可行。

中评分标准: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一般。

差评分标准: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5

违约承诺

3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进行评审,横向比较评分。

优评分标准:违约承诺完整、合理。

良评分标准:违约承诺较完整、较合理。

中评分标准:违约承诺一般。

差评分标准:违约承诺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商务部分

35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省级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60分;

2.同时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0分,具备其中任意两项认证的得15分,仅有其中一项认证的得10分,无不得分;

3.有经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环保相关类别),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得20分。

以上3项累计计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或官方网站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如为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有效并通过年审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

1.投标人承担过市级或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大气咨询类项目(含可行性研究或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得40分;承担过区级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大气咨询类项目(含可行性研究或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0分;

2.投标人承担过市级或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生态咨询类项目的(含可行性研究或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得40分;承担过区级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生态咨询类项目(含可行性研究或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0分;

3.投标人承担过区级或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生态文明建设技术支持类项目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合同关键页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采购方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相关奖项的,得100分;省级以下环保相关奖项的,得50分;未提供不得分。

 

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奖项公布通知或获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

1.职称: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类正高(教授级)职称得30分;生态环境保护类副高级(副教授级)职称得15分;其他不得分。

2.学历:具有博士学位的得10分;硕士学位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3.获奖情况: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的得30分,获得市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

4.同时主持过区级或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①大气咨询类②生态咨询类③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类等三类项目,得30分,主持过其中两类的,得20分,主持过其中一类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

以上4项累计计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分依据:

1.第1、2、3项提供有效证书,要求提供扫描件;

2.第4项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合同服务单位出具的体现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

3.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以上均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一)评分内容:

1.团队中有生态环境类高级职称2人得20分,每增加1人得10分,此项最高得40分,不足2人不得分;

2.团队中有生态环境类中级职称6人得10分,每增加1人得5分,此项最高得20分,不足6人不得分;

3.团队中每配备1名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得5分,此项最高得20分;

4.团队中每配备1名具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证书且为高级职称的得10分,最高得20分,无不得分。

 

以上4项累计计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同一人员满足以上多项条件的不可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以上有效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提供所拟派团队成员近半年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以上均不得分。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持有生态环境相关的发明专利的得30分,此项最高30分;

2.投标人每持有1项生态环境相关实用新型专利的得20分,此项最高40分。

3.投标人每持有1项生态环境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5分,此项最高30分。

 

以上3项累计计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分依据:

1.按以上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评分内容: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

评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得分依据。没有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未受处罚得100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8

服务网点

2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得100分;否则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企业诚信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

备注:未提供或提供的承诺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如被认定提供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其他

 

 

附件

气候变化与气候风险评估采购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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