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标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200万)

碳道小编 · 2020-08-03 07:08 · 阅读量 · 1189

摘要:深圳市招标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

( 深圳市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重点检查工作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重点检查工作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000000

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的 要求,为 规范深圳市碳排放 核查 工作 , 加强对碳 核查机构的 监督 管理,进一步保障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 真实性、准确性 ,在第三方机构核查完成后, 深圳市碳交易主管部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应当根据管控单位碳排放报告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对风险等级高 的 管控单位的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进行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的企业数量不低于深圳市现有管控企业总量的10%,即不少于80家,且不与同年开展的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对象发生重复。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0-0102012001-01106 深圳市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重点检查工作 1.0 20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见附件

商务需求

见附件

评标信息


见附件

其他

附件

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的重点检查工作项目申报书-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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