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今年将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20亿元

碳道小编 · 2019-10-17 07:10 · 阅读量 · 2128

摘要:今年以来,为确保降价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市发展改革委与昆明供电局密切配合,通过严格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加强政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实地督查调研等措施,持续推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努力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

记者近日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1-7月,昆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2.97亿元,预计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20亿元左右。

据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志宏介绍,今年,昆明为进一步减轻昆明市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一边把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作为落实降价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一边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让企业切实享受到电价降低带来的实惠。仅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今年前7个月就为全市企业降低用电成本12.97亿元,预计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20亿元左右。

2016年,省级主导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正式运营,允许符合要求的大工业用电企业在交易中心通过市场化规则趸购使用电量。昆明市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明显低于目录电价,显著降低了用电成本。统计显示,2016年,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的总电量达86.89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13.25亿元;2017年总交易电量150.24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6.62亿元;2018年总交易电量191.01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1.64亿元。

郭志宏透露,经过长期研究筹备,今年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还新增一般工商业用电交易。因为一般工商业用户涵盖大多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切实享受到电价降低带来的实惠。

针对部分用户对降价感受不明显的问题,郭志宏认为,部分用户需要分担转供电主体的运行维护费用(含公用设施用电),使得用户用电成本实际下降的比例达不到22%,按照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的相关文件,转供电主体的运行维护费用(含公用设施用电),可通过租赁费、物业服务费等方式,经供需双方协商后向终端用户收取。此外,少数转供电主体未按照规定规范收取电费,将运行维护费与电费捆绑收取,增加终端用户用电成本。这样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是清理整治的对象。

今年以来,为确保降价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市发展改革委与昆明供电局密切配合,通过严格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加强政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实地督查调研等措施,持续推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努力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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