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环保成就丨大气治理、环保督察、碳排放达峰...生态环境部详解“美丽中国”

碳道小编 · 2019-10-09 07:10 · 阅读量 · 2912

摘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有媒体指出,王毅外长最近在联合国的讲话,是否意味着中国有可能提前实现2030年碳排放峰值目标,对此,李干杰回应称,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心、也是共同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中国政府一直对应对气候变化非常重视。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二层新闻发布厅举办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副部长黄润秋、副部长翟青介绍“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并就新中国成立70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建设,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碳排放达峰等方面,回答记者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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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大变化

  发布会上,李干杰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萌芽起步到蓬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乃至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李干杰将这些变化具体概括为七个方面。

  一是战略部署不断加强。70年来,我国先后提出并确立保护环境为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为国家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并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和党章,生态环境保护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要和突出。

  二是治理力度持续加大。70年来,我国污染防治方式不断创新、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发布了三个“十条”,就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是生态保护稳步推进。70年来,我国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并重,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保护重大工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中国人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日益美丽动人。

  四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70年来,我国坚持依靠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从“32字”环保工作方针,到八项环境管理制度,再到生态环境指标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排污许可、河湖长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制度出台实施,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五是体制改革不断深化。70年来,从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到1982年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保护局,到1988年成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环境保护局,1998年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再到2008年成立环境保护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管等改革举措加快推进。2018年3月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并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更加优化强化。

  六是执法督察日益严格。70年来,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守法程度之好前所未有。先后制修订9部生态环境法律和20余部行政法规,“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开始实施。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累计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15万多个,第二轮第一批督察共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约1.9万个,有力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七是国际合作不断扩大。70年来,我国批准实施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引领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程,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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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M2.5、二氧化硫双降

  大气治理无疑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在评价这几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进展时,李干杰表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生态环境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每场必问,每场我必答的问题。应该说,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这些年来一直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在全力推进,应该讲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李干杰给出了一组数据:以PM2.5为例,2013年是向污染宣战“大气十条”实施的第一年,仅仅六年时间,第一批开展PM2.5监测的74个重点城市,2018年相对2013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41.7%。北京更为突出一些,下降了43%,尤其是这两三年更加明显,每年都是下降两位数,2017年同比下降了20.5%,2018年同比下降了12.1%,今年依然保持了比较好的势头,1-8月份同比下降14.3%。“所以,大家感觉北京的空气质量变好了,确实跟我们的数据是相吻合的。这也说明我们治理还是有成效的。”

  二氧化硫浓度变化方面,因为过去二氧化硫浓度比较高,由二氧化硫引发的酸雨区面积比较大,程度也是比较严重的。这几年二氧化硫下降幅度非常大,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二氧化硫浓度由2013年的3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了去年的1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60%。另外,重污染天气影响的范围、发生的频次以及每次发生后的严重程度都明显减轻。

  “我们自己跟自己比,感觉到还是比较快的。我们也做了国际比较,和很多国家相比,我们这些年的重视程度之高、治理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都是比较罕见的,在国际社会上很难找到这么一个先例。我们还是做得不错,也确确实实赢得了大家一致肯定和好评。”李干杰总结道。

  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主要是做了这样一些工作。一是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治理格局,大力调整优化“四大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着力强化执法督察和公众参与。

  “我们一方面取得了成效,要有信心,另一方面确确实实任重道远。因此,要打攻坚战,有决心和信心,包括天不帮忙,人就得更加努力。同时,确实还得要有打持久战的耐心和恒心,包括有时候看待问题要客观,要有平常心。因为有些工作有它的规律和过程,慢不得也急不得。请大家放心,我们生态环境部作为主责部门,一定继续努力,坚决把蓝天保卫战打好,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蓝天幸福感,切切实实落实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李干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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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时间开展第二轮督察

  怎么评价中央环保督察发挥的作用?翟青介绍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这项工作开展三年多来,从2015年年底试点到2017年,实现了所有省份的全覆盖,2018年我们对其中20个省份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今年上半年,对6个省份和2家中央企业进行了新一轮的例行督察。”

  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中体现在各地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工作作风实现重大转变,推动解决一大批问题等方面。

  第一轮督察解决老百姓身边的问题大约15万个,并且通过督察报告、专项督察等方式,推动各地解决了2100多个比较大的生态环境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我们了解到,也是地方多年来想解决的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地方借着中央环保督察的机会,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应该说,这些问题的整改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称赞。“翟青介绍。

  另外,有些地方存在“督察来了就重视,督察一走就放松”这样的现象。请问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翟青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继续深化新一轮的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切实解决问题;继续坚持群众路线,大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另外,继续坚持彻底的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李干杰补充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问题也是生态环境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的必问之题、必答之题,这确实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有力有效的抓手。我们是从2015年底开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到去年底完成第一轮,用了三年时间,前两年是例行督察,2018年是‘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我们准备用四年时间开展第二轮督察,前三年是例行督察,第四年是‘回头看’。今年已完成第一轮第一批督察,下半年还有第二批,相关情况,我们会及时向记者提供信息,也请大家关心支持这个非常重要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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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量立法、立改废并举

  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建设方面,黄润秋简单回顾了70年来国家生态环境法治的进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早在41年前,也就是改革开放之初,就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载入宪法。40年前,也就是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法(试行)》。十年以后,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法》。由此,我们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黄润秋介绍,目前,经过努力,已经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覆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安全等这样一些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立法、立改废并举,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这几年,先后制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核安全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等9部生态环境法律。

  也就是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领域的主要法律都经过了一轮修订,过去没有的也填补了空白,进行了新的制定,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税法。也制修订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20余部生态环境行政法规。

  其中,尤其值得指出的是,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引入了按日连续罚款、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公益诉讼等措施,这被舆论评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应该说,新环保法自2015年实施以来,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我这里有一组数据,2018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2014年只有8.3万件,两相比较,增加了124%;罚款总数2018年已经达到152.8亿元,2014年只有31.7亿元,增加的比例是382%,这个比例还是相当可观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积极的措施,以整合体系、填补空白为重点,推动加快构建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有法可依。

  “我们下一步准备在两个方面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配合立法机关抓紧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我们还会大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的法治建设,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方面的立法,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同时,也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落地见效。”黄润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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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GDP碳排放强度降低45.8%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有媒体指出,王毅外长最近在联合国的讲话,是否意味着中国有可能提前实现2030年碳排放峰值目标,对此,李干杰回应称,气候变化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心、也是共同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中国政府一直对应对气候变化非常重视,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因为它是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9月23日,联合国召开了气候行动峰会,王毅国务委员作为习近平主席的特别代表,出席会议并作了发言。在发言中,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和主张。

  李干杰指出,他领会王毅国务委员的发言,强调就国际社会而言,一定要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信念不动摇、力度不降低。应对气候变化要有“三个心”:即要有必胜的决心、行动的恒心、合作的诚心。强调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要坚持多边主义,恪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些基本原则。强调要充分尊重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发展需要和特殊国情。另外,发达国家一定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他们的应对能力。这是就国际社会而言。

  就我国而言,王毅国务委员讲,我国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言必信、行必果,无论国际风云怎么变化,我们应对气候变化保持“三个不变”:一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不变,二是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的意愿不变,三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多边治理进程的努力不变。“我觉得在王毅国务委员的发言中,把我们的立场和态度讲得非常明确、鲜明。”李干杰指出。

  这些年,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国非化石能源现在已达到14.3%,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了45.8%,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了45.6亿立方米,这些都是非常可观的。新能源汽车发展非常快,去年一年新增125万辆,这在全球遥遥领先。在减排、碳汇、森林蓄积量等方面,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前不久报道说2000年以来,全球新增绿化面积约1/4来自中国。后续还会把这些工作抓好落实。

  “这里我必须向大家说明一点,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取得这样的进展和成效,是非常不容易、不简单的,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不是说说就能够做得到的。我们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有诸多困难和挑战,并且有些困难和挑战还非常大,我们要实现这些目标非常不容易。当然,我们会继续认真履行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相关义务,如期实现向公约秘书处提交的自主承诺目标。同时,在推进气候变化进程中不断迈出新的步伐。”李干杰表示。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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