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道原创】谁说碳汇凉凉?省级CER进来康康

碳道小编 · 2019-08-16 18:08 · 阅读量 · 1368

摘要:本次,碳道分析师将推出一个全新的专题系列,在本系列中将对省级碳汇减排量进行简单介绍及发展前景分析。为此,分析师提出了一个新名词——省级CER,究竟是什么破次壁的产物,一起来开启本系列的第一讲:省级碳汇减排量简介。

        在当前中国碳交易试点体系中,主流交易产品除了配额和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之外,近两年逐渐出现了省级碳汇减排量这类新兴产品。顾名思义,省级碳汇减排量指各省市以低于国家CCER方法学标准开发的林业碳汇,产品开发、标准认证、项目审核、减排量签发全过程均在省级层面完成,开发的减排量只在本省流通,可用于本省区域内交易、履约冲抵或碳中和等。广东碳普惠减排量、贵州单株碳汇项目属于目前比较主流的两类产品。
       对于碳市场控排企业和大众来说,国际CER、国家CCER、省级CER各种名称让人眼花缭乱,容易引起误会。而且也有公众质疑,在当前大量CCER积存无法消化的情况下,又推出类似的新品种,会不会加重市场的负担?与碳汇CCER相比,省级减排量具有其典型的特点,下表概括了其基本情况,并通过与CCER的对比来分析省级CER的特点。

      首先是项目推出背景的差异。CCER的诞生主要是受市场因素驱动,国际上欧盟碳市场低迷,我国众多CDM项目前途难料,需要寻找新的出路;国内试点碳市场陆续启动,需要除配额之外的新品种来充实碳交易体系,内外多个因素促使了我国CCER体系快速上马。而省级CER的出现则具有符合我国国情的特殊的时代背景——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为国家战略。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推行市场化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政绩考核制度等政策措施。碳交易市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迎来了一些发展和创新。同时,省级政府面临低碳考核的压力,也推动了各地出台各具地方特色的减排产品。广东碳普惠走的是全民低碳的路子,贵州采取的是生态扶贫的思路。
       其次是产品流通形式的差异。在一级交易市场环节,各类产品的交易基本没有限制,各类主体均可自由购买。但在二级市场流通环节,就出现了明显的分歧,这与各省政策制定者设计这些产品的初衷紧密联系。
       广东将碳普惠减排量视作碳试点交易市场交易品种的补充,依托原交易机构,产品可以再次交易,具备投资功能,通过市场的手段来激发全民低碳意识;贵州则另起炉灶,充分发掘碳汇减排量的公益属性,产品购买后不能再次流通,交易资金直接流向产生碳汇的贫困地区,紧扣了生态扶贫和精准扶贫的概念。
      
最后是项目方法学上的差异。一是简化了部分项目备案程序,特别是取消了CDM和CCER项目中饱受争议的“额外性”论证环节。额外性论证是在CDM中出现的一种项目前置评价程序,表面含义是指在没有减排收益的情况下,某项目自身的收益很低因而不会被建设,换句话说,项目的建设就是为了达到减排。
      额外性的出现具有特定时代背景,可以看成是在京都议定书机制下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的一项附加条件,随后被我国CCER项目方法学援引。二是在项目起始时间上更加本地化。广东碳普惠减排量(林业碳汇)的计算起始时间为2010年,贵州单株碳汇减排量的计算起始时间为2002年,即我国退耕还林政策出台的时间。
      省级减排量的出现丰富了试点碳交易市场的产品,也延伸了碳交易体系的广度和宽度,对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及全民低碳意识的提高有积极作用,一些好的经验和效果值得全国推广和借鉴。但是从促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省级减排量这类产品也面临着开发效费比、公平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做长远和全盘的考虑。关于省级CER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发展方向,请期待后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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