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保企业融资环境改善 ——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报告(2018年11月)
碳道小编 · 2018-12-05 00:12 · 阅读量 · 585
摘要:绿色环保企业补贴到位率及投资并购意愿均持续提升,显示出环保企业资金情况有所好转、融资环境改善,绿色环保企业预期回暖。
摘要
2018年11月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总第十一期)于12月1日发布。
11月GPI指数与10月基本持平。绿色环保企业补贴到位率及投资并购意愿均显著提升,同时,绝大部分企业新订单、在手订单数量、产能利用率都有所回升,但本月物流速度减慢,企业采购量也随之下降。
得益于近期一系列改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的推动,绿色环保企业补贴到位率及投资并购意愿均持续提升,显示出环保企业资金情况有所好转、融资环境改善,绿色环保企业预期回暖。
近几个月以来,水污染治理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
关键词: GPI 绿色环保产业 景气指数 客户调研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十九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特别是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先行者,从2006年首笔能效贷款落地至今,已经在绿色金融领域悉心耕耘了十二年,拥有完整的绿色金融产品线,积累了诸多绿色金融细分行业的客户。依托这些客户基础,兴业研究公司进行问卷调查,并据此构建“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旨在及时跟踪绿色产业发展的景气程度、前瞻未来趋势。
2018年11月GPI指数为总第十一期,我们每月持续发布指数及分析,敬请关注。
1、绿色产业景气度与上月基本持平。调研结果显示,11月GPI指数与10月基本持平。从分项指数情况看,受近期一系列改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推动,绿色环保企业补贴到位率及投资并购意愿均显著提升。同时,绝大部分企业新订单、在手订单数量、产能利用率都有所回升,但本月物流速度减慢,企业采购量也随之下降。
图表 1 :GPI综合指数及部分分项指数走势 |
资料来源:兴业研究 |
2、政策支持推动环保企业融资环境改善.11月GPI调研结果显示,绿色环保企业补贴到位率显著提升,资金周转情况也有好转趋势,这主要得益于近期一系列改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的推动,且11月9日召开的国常会要求政府限时清偿欠款也加速了企业的回款。从图1可以看出,今年以来,相较于GPI综合指数,补贴到位率指数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但是8月以来,补贴到位率指数呈快速上升趋势,企业投资并购意愿同样也显著提升,显示出在政策利好下,资金情况有所好转,绿色环保企业预期回暖。
图表 2 :近期改善环保企业融资环境政策梳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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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兴业研究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
3、水污染治理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11月GPI调研结果显示水污染治理行业景气度有较大幅度提升。近几个月以来污染防治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推动了相关行业景气提升,从图3可以看到,今年7月以来,水污染治理行业呈现出持续上升趋势。
图表 3:水污染治理行业景气度走势 |
资料来源:兴业研究 |
10月26日,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1],目标到2020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其中,重要河流湖泊、水环境敏感区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要求。农田污染治理方面,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
11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强调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要求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各地加快水污染防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3],在年初公布施行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建立了按证执法的体系,落实了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建立了“一证式”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新增对固体废物的监管以及对向管辖海域排污的管理;明确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要求不达标地区提高排放标准,严格排放总量控制;同时对排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进行了细化要求。
[1] http://www.gov.cn/xinwen/2018-11/01/content_5336376.htm
[2]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hwb/201811/t20181107_919133.html
[3] http://www.prcee.org/zyhd/201811/t20181106_672726.html
供稿单位:兴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