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评估各国减排力度:中国被指“严重不足”,531新政竟是原因之一?

碳道小编 · 2018-12-06 07:12 · 阅读量 · 1283

摘要:中国的2030年代自主减排目标(NDC)如果达到,将导致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约为144-16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并不足以将升温限制在2°C以下,更不用说达到1.5°C根据“巴黎协定”的要求。

非政府组织Climate Action Tracker (CAT)根据各国减排承诺(包括长期目标和当前政策),评估各国对巴黎协定1.5°C温度目标的贡献是否尽力和公平,把各国国家分为了6类:1)模范国家(如果全球都达到他们的减排水平可低于1.5°C温升);2)符合1.5°C温升要求;3)符合2°C温升要求;4)力度不足(导致3°C温升);5)严重不足(导致4°C温升);6)彻底不足(导致温升4°C以上)。



按照这个评估,俄罗斯、沙特、土耳其、美国、乌克兰属于最不靠谱的第6类;而中国与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国家同属“严重不足”的第5类。真正的模范国家只有摩洛哥、冈比亚两个国家;而印度、菲律宾、不丹、埃塞俄比亚、哥斯达黎加也还算是过得去(符合2°C温升要求)。

那么问题来了,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全球领先,为什么被评为“严重不足”?这个非政府组织CAT给出的主要理由如下:



“中国将自己定位为全球气候领导者,其行动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产生巨大影响。中国在2017年实现了2020年碳强度目标,提前三年实现。基于中国官方GDP数据的CAT分析证实了这一点。如果中国在未来三年保持这种强度水平(或降低它),它将实现其2020年承诺的强度要素。

特别令人沮丧的是,煤炭消费量的增加使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7年达到了新高,2018年可能再次超过。根据现行政策,未来几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趋于平稳,但预计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至少持续到2030年。

中国的2030年代自主减排目标(NDC)如果达到,将导致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约为144-16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并不足以将升温限制在2°C以下,更不用说达到1.5°C根据“巴黎协定”的要求。中国正在多个部门实施重大政策,以应对气候变化,并旨在限制煤炭消费。中国的“十三五”规划规定,到2020年国家能源消费中煤炭的最大比例为58%。中国排放交易系统预计将于2019年开始,并且还宣布了一项强制性可再生能源证书计划,为各省单独设定可再生能源目标。

然而,中国政府在2018年突然减少对太阳能项目的补贴,并取消了对新建燃煤电厂建设的两年禁令。此外,中国尚未实施足够的政策来解决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CH4,N2O,氢氟碳化合物等)。根据目前的政策预测,2030年中国23%至25%的温室气体排放将是非二氧化碳排放。 ”


来源:E Small Data  国际能源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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