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Verra推出了一种最前沿的方法学使煤电厂提前淘汰并以新的可再生能源电厂取代已淘汰的煤电厂。这为过渡到清洁发电的高完整性碳信用铺平了道路,提供社会和经济支持造福工人和社群。
VCS方法学VM0052采用公正过渡方法加速煤电厂淘汰,通过比较实际排放量与煤电厂在其预期寿命内的排放量,量化煤电厂提前淘汰所能带来的气候效益。为确保减排效果,项目必须将淘汰的煤电厂产能与新的可再生能源电厂(比如因煤电厂提前淘汰而新加入电网的可再生能源电厂,且这些可再生能源电厂不是现有的或已经在运行的)配对使用。
该方法学由Rockefeller基金支持煤炭到清洁碳信用倡议(CCCI)开发,是Verra在推动变革、可拓展的气候解决方案和大规模动员碳融资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背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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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法学以每个煤电厂的运行历史作为比较基线,量化煤电厂提前淘汰所减少的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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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项目将淘汰的煤电厂产能与充足的新的可再生能源电厂匹配,确保减排效果并防止碳泄漏。过渡期间使用的电网电力产生的任何排放都会被保守地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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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淘汰的煤电厂业主能够获得气候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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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包括为受影响的工人和社群提供公正过渡的保护,包括创造就业机会、能源使用机会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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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框架的初始版本旨在用于受监管的电力市场和一些不受监管的特定电厂。
VM0052的最终版本主要更新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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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广泛地适用于受监管和不受监管的市场,包括更新的财务评估方法:①在受监管的电力市场中,与运营商或受监管的公用事业承购商合作;②在不受监管的电力市场中,与合格交易方合作,如配电公司、电力交易商、政府机构或电力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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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VCS计划中更新的社会和环境保障机制,强化了公正过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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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了项目额外性和基线方案的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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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CVCM和VCS规定发布的核心碳原则(CCP),对所有排放计算的不确定性分析提出新要求
对申请提前淘汰的煤电厂,方法学也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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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应始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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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有完全执行的单一长期(至少20年)的购电协议(P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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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厂在最近三年的年度税后净收入为正,公允值为正,其确定方法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核算规定(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条“公允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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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煤电厂由国企所有,则该国企和所在国家都要公开承诺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建造新的煤电厂,也不会对现有煤电厂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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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煤电厂由独立发电商拥有,则该发电商要公开承诺不建造新的煤电厂,也不增加现有煤电厂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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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必须确认电厂提前淘汰不会对消费者价格、电力使用、电网稳定和能源供应安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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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最近的国家自主贡献(NDC)包括:①整个电力部门的去碳化目标,可以是绝对目标,也可以是基于强度的目标;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整个电力结构中的比例,可以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绝对增长,也可以是可再生能源在电网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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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了长期低温室气体排放发展战略(LTLEDS)或;②发布了支持向低碳密集型经济转型的电力部门、能源转型或全经济范围的去碳化战略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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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法学不适用于:煤电厂停用或改变用途继续燃烧化石燃料,包括生物质与煤或天然气共烧;矿口电厂;自备电厂。
对和提前淘汰的煤电厂匹配的可再生能源电厂要求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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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电网输出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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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开始日,每年至少覆盖淘汰煤电厂发电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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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计入期结束时,至少覆盖淘汰煤电厂发电能力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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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当来自于:太阳能发电、岸上和/或海上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径流式或单个发电厂净输出功率不超过15MW)、地热发电、潮汐/波浪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包括废水处理产生的沼气)、垃圾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以及符合CDM ACM00066最新版本中为生物质制定的要求和程序的生物质燃烧发电。
更多详细信息,参见vm0052文件。
点击查看vm0052文件
分析师:郭丰
原创所属: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