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今年碳排放单位管理及交易规定
碳道小编 · 2023-04-28 09:04 · 阅读量 · 1435
摘要: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最近发布通知,规定了碳排放单位的范围、核算和报告要求,以及配额核发、碳排放权交易程序、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明确要求。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最近发布通知,规定了碳排放单位的范围、核算和报告要求,以及配额核发、碳排放权交易程序、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明确要求。
对于水泥制造等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应按照8个地方标准,如《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DB11/T 1781-2020)执行。
对于重点碳排放单位中的数据中心和热水炉等,应按照《北京市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执行。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应核算为零。
从2023年5月开始,重点碳排放单位应在每月结束后20个自然日内,通过碳排放管理系统上传燃料的消耗量、购入使用电量以及排放报告辅助参数等数据及其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