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碳道小编 · 2019-02-19 10:02 · 阅读量 · 957

摘要:笔者建议,应重点聚焦企业责任、服务保障、环境标准、督察执法、经济政策“五大体系”建设,加快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一般民营企业普遍缺少渠道、缺乏能力去深入理解环境政策要求,一些媒体片面解读、过度解读甚至误读,一些投机分子利用环境政策放大产品价格波动,使民营企业对环保产生负面情绪。因此,要建立释疑解难的服务保障体系。环境治理的专业性要求政府帮助企业解决信息、技术等不对称问题。

    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近期印发实施了《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从提高绿色发展能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经济政策措施等6方面,围绕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短板,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提出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的工作策略和18项重点举措,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实际困难,推动形成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具体推动落实过程中,要深入分析民营企业经营状况、精准识别民营企业环境治理困难,准确把握环境管理中的短板和不足,在主动服务民营企业环境治理的同时,确保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实现发展和治污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

民营企业市场发展总体平稳
经营效益分化扩大
    民营企业生产运行趋稳向好。随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实施,特别是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以来,释放出权威信号,有效提振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从工业生产看,2018年,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增速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月度数据已连续5个月保持上升趋势,且连续4个月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从投资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7%,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10.3%,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其中建材、钢铁等行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21.3%、16.5%。
    民营企业生产效益分化明显。2018年,私营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1.9%,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而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速同比下降10.7个百分点。在需求持续增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境监管等共同作用下,一些经营管理规范、治理水平高的民营企业产品供不应求,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部分民营企业存在经营困难加重的情况,私营工业企业亏损企业数同比增长8.4%,比工业企业总体水平高1.5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总额增长21.5%,比工业企业总体水平高13个百分点。同时,受经济下行、债务清理、规范PPP发展等因素综合影响,不少民营环保企业也陷入经营发展困境。
    此外,受中美经贸摩擦以及人工、用地等成本上升综合影响,加工型、出口型民营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更大。
精准识别民营企业环境治理困难
准确把握环境管理中的短板和不足
    综合分析表明,当前民营企业环境治理困难主要是企业自身经营、政策执行等多重因素叠加碰头的结果。
    首先,从企业经营看,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尚未跟企业经营发展有效衔接,传统粗放式发展的惯性思维仍然突出,环境守法意识、环保社会责任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绿色发展意识有待提高。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过去靠规模型、外延式扩张以及环境治理不规范、不健全的发展方式已不适应当前高质量发展要求,部分民营企业对环境治理设施改造升级仍不重视,对环境监管刚性约束的认识还不到位,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污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和环境治理双重压力。
    环境治理要求显著上升。随着污染防治攻坚的不断深入,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治污减排的空间缩小,面对仍然严峻的环境质量改善压力,量大面广的“散乱污”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入环境监管范畴。企业主体多以民营企业为主,污染治理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升级改造能力,甚至企业不具备环评等合法经营手续,难以达到环境监管要求,客观上需要关停并转,需要清理市场搅局者。
    其次,从环境管理看,对企业环境治理诉求和困难关注不够、响应不及时,政策措施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仍显不足。
    服务企业治理措施不多。环境政策在不同要素、区域、行业、时段上的管理要求差异大,一般民营企业普遍缺少渠道、缺乏能力去深入理解环境政策要求,一些媒体片面解读、过度解读甚至误读,一些投机分子利用环境政策放大产品价格波动,使民营企业对环保产生负面情绪。环境治理的专业性较强,不同设备、不同工艺的污染治理技术方法不一,环保市场良莠不齐,民营企业面对环境治理要求不知所措。环境管理的精细化、差异化不明显,奖优罚劣机制不健全,民营企业缺乏治污动力。
    个别地方政策执行存在简单粗暴问题。国家要求各地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按照关停淘汰、整改提升、入园进区等分类管理、分步实施。有的地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认定标准,随意扩大行业范围,甚至扩展到餐饮等民生领域,关停淘汰类企业数量远多于其他两类。有的地方面对督察、监督等考核问责压力时,存在以点概面一律关停、紧急停工停业等掩盖环境问题的简单粗暴行为。有的地方借环境治理推动产业布局、征地等搭便车行为,而配套的服务保障措施不足,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环境标准调整统筹不够。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国家和地方加严了环境标准,特别是在大气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倒逼企业加大治理投入,弥补环保历史欠账。但是,有的地方在提高环境标准的时候,让企业感到标准提升频率过快,给企业提标改造的喘息时间较短。以钢铁行业为例,国家2012年修订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在重点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近期推进超低排放,期间重点区域甚至非重点区域出台执行严于国家要求的地方标准,导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多次改造、重复投资,个别企业面临刚改造完又不达标的窘境。也存在部分细分行业、VOCs整治等领域缺乏明确的排放标准,企业治理和政府监管都难有效落地。
    环境监管执法规范不足。企业反映,不同类型环保检查缺少统筹协调,同一环境问题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反复检查核实,企业迎检精力耗费过多,疲于接待应付。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薄弱,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难以达到环境管理需要,不同监管执法人员对相同问题的判罚有时不同,让企业无所适从,质疑监管执法的科学性。
主动服务民营企业环境治理
建立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统筹兼顾,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为此,笔者建议,应重点聚焦企业责任、服务保障、环境标准、督察执法、经济政策“五大体系”建设,加快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推进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任体系。达标排放是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也是环境治理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企业不分所有制、无论大小都应以达标排放为前提,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建立自行监测制度,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政府应注重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增强企业绿色发展理念。
    二是建立释疑解难的服务保障体系。环境治理的专业性要求政府帮助企业解决信息、技术等不对称问题。应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强交流培训,搭建环境治理服务平台,有效对接环境治理需求和供给。及时了解企业环境治理存在的技术难题和共性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组织技术专家团队,深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企业制定具体可行的环境治理方案。
    三是健全科学规范的环境标准体系。以经济技术可行性为准则,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发挥好环境标准衡量企业污染治理优劣的准绳作用。全面筛查并梳理现有环境标准,加快制定相关领域或细分行业环境标准,填补标准空白。梳理企业反映突出的环境标准问题,开展实施情况评估,积极稳妥推进标准修订工作。加强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确保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有效衔接,把握好更新节奏,留足企业改造升级时间。
    四是强化宽严结合的督察执法体系。规范、公正督察执法是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分类分步有序监管,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监管频次和惩处力度,对即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从轻或不予处罚,对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充分保障企业污染治理时间需求,严格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
    五是完善奖优罚劣的经济政策体系。运用经济政策调节企业环境行为是做好环境治理的长久之策。应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等支持力度。在大幅增加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收的同时,扩大减税优惠幅度和范围。创新绿色金融政策,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规范发展绿色信贷,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继续完善和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机制。


来源:中国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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