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性银行海外能源贷款情况速览
南方能源观察 · 2018-08-24 00:08 · 阅读量 · 764
摘要:2017年全部能源贷款的55.9%提供给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重点为电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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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部能源贷款的55.9%提供给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重点为电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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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CDB)和进出口银行(CHEXIM)正成为全球范围内政府能源融资的最大来源。
仅2017年,两大银行为各国政府提供了近256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使2000年以来的能源融资总额跃升至近2258亿美元。
相比于2016年,2017年的融资总额下降了近45%,但贷款宗数及国家数量均有所增加。
从地域分布来看,中国2017年在能源领域的发展融资仍然遍布全球。
2017年,非洲成为中国能源贷款的最大接收地区(68亿美元),发电和输电是该地区中国能源投资的主要类型。
南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各占中国能源供资的约22%。
以区域视角看来,中国2017年全部能源贷款的55.9%提供给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两大银行对电力部门的贷款金额是2016年的近三倍,同时超过了2013-2016年平均水平。
而2017年能源融资总额的下降主要来自对采掘活动和能源输配系统供资的大幅减少。
以上估计来源于最新版本的中国政策性银行全球能源贷款数据库(China Global Energy Finance Database)。
该数据库由波士顿大学全球发展政策中心创建并发布,以门户网站的形式为访问者提供两大银行2000-2017年间对外贷款情况的互动式查询,并支持分年、分地区、分国家、分能源部门展示。
此外,更新后的数据库还支持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筛选,访问者可通过同样的互动方式查看两大银行对BRI国家的贷款情况。
由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不会定期系统地向外公布数据,从2011年起,GDP中心与其他依托高校的研究组织便开始尝试对中国在非洲与拉丁美洲的发展融资进行定量和定性的估计,而这是全球范围内为我们所知的第一次对中国海外能源融资的估计。
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保罗·尼采高级研究学院中非研究所(SAIS-CARI)工作的基础上,GDP中心与美洲对话组织(Inter-American Dialogue)采用了SAIS-CARI的方法并建立了中拉融资数据库(China-Latin America Finance Database)。
数据库使用说明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开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口行)是中国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二。
我们基于其对海外融资的参与,将海外开发性融资数据库的范围限制在这两家银行。
而另一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尚不提供海外融资,因此未纳入数据库。
政策性银行指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机构:
(1) 由政府组建并担保;
(2) 国家给予专属金融支持;
(3) 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的责任。
这一定义与国有开发性银行的定义存在重合之处。
开行和口行通常被称为“政策性银行”,而二者亦都采用开发性银行的模式:市场运作、保本微利。
政策性银行既承接政府分配项目,也承接市场化项目,它们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包括美国等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国家,以开展私人资本鲜于问津的大规模长期项目。
国有开发银行(如开行)和进出口银行(如口行)则是最常见的两类政策性银行。
这类银行享有与为其供资的国家相同的信用评级。开行和口行的商业模式与西方同类银行相似,利用为其供资的国家的主权信用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使其成本低于借款国在相同市场的融资成本。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开行)
原属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直属国务院管辖,行长为国家部级官员。2008年12月,开行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列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截至2017年,开行总资产15.96万亿人民币(约合2.45万亿美元),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和中国海外融资规模最大的银行。
除为国内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及其他“重要项目”供资外,开行也负责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发行用于海外投资的商业贷款。
而由于在支持中国企业进行海外贸易及投融资方面的深度参与,开行实际上也具备了类似出口或海外投资信贷机构的职能。
许多中国商业银行在海外投资方面经验有限,往往会效仿开行的做法。与中国的商业银行相比,开行的研究能力也更胜一筹。
中国进出口银行(口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口行)是专门支持中国企业出口和投资的出口信贷机构。
2005年之前,该行是中国在能源项目和设备出口方面唯一的大型海外资本提供者。
口行具有发放“两优”贷款(详见下文)的独特优势,商业(非优惠)贷款也在其信贷业务中占据很大比例。
尽管其资产规模仅为开行的四分之一(2016年总资产3.34万亿人民币,约合5.23亿美元),口行仍跻身全球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和出口信贷机构之列。
与主要参与重要能源收购及贸易项目的开行相比,口行通常为电站和电网等规模较小的能源项目供资,并向发展中国家能源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两优”贷款。
开行和口行在能源领域提供的开发性融资可分为以下几类:
能源资源贸易。中国政策性银行全球能源贷款数据库中不包括矿物贸易,而其他项目也可能在合同中涉及资源贸易,例如贷款抵押和限制条件。
资源勘探投资。不一定与对中国的能源贸易有关,也不一定涉及中国的勘探企业。
发电项目融资。应当指出的是,开行和口行不直接参与贷款接收国具体项目的建设(有别于直接投资)。贷款接收国通过并签订合同后,项目可由中方或非中方企业进行建设。如开行或口行参与了项目供资,则该笔投资录入数据库。口行的贷款包括商业与优惠贷款,后者不针对特定某一类项目;开行的贷款则均为商业贷款。
输电与电网设施项目融资,包括电气化项目。
管道及其他运输设施项目融资(如液化天然气运输船)。
各能源次级部门的设备贸易。中国设备的出口通常由口行供资。
多用途项目融资,如石油化工综合体和具有输配电功能的发电厂。
开行和口行能源贷款的借款方一般为:
贷款接收国政府。口行只向主权机构(如财政部或央行)或主权政府指定并担保的金融机构提供 “两优”贷款。
贷款接收国的国有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Transneft)和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等公司直接与中方银行签订合同。
联合投资方,有时包括中国企业。
两家银行提供资金的方式一般包括:
出口买方信贷:提供商业贷款,帮助贷款接收国购买中国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商业(非优惠)贷款:若某笔贷款用于自营业务,利率与市场利率相当,或被明确列为商业贷款,则视其为非优惠贷款。
援外优惠贷款:“两优”贷款之一,通常被视为官方开发性援助,需签订政府间协议。这类贷款的主要特征为利率固定(通常为2%-3%),且贷款期限长(15-20年)。偿还周期分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和还款期(每半年等额还款一次)。援外优惠贷款以人民币发放,由援外司和行政政法司管理。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另一种“两优”贷款,是中国20世纪90年代援外体制改革的产物。其功能与出口买方信贷相似,但中国政府提供补贴,将利率降到较低的固定水平。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无需签署政府间协议。以美元发放,由合作司和金融司管理。
注:开行和口行的主要区别在于仅口行有权发放优惠贷款。我们数据库中的记录也表明,仅有口行参与了与俄罗斯、巴西和安哥拉等资源出口国的资源贸易。即便合同中不涉及中国企业,两家银行也可能为项目供资。
总体框架协议:除非提及具体项目或有证据表明项目开始进行,否则向某一行业部门提供资金的承诺声明不会作为开发性融资录入数据库;
未具体确认贷款的谅解备忘录;
与其他银行的金融协议;
不同于贷款的信贷额度;
未完成财务结算的拟议项目;
已取消项目的贷款;
实际由其他银行提供,但误报为开行或口行提供的贷款。若证据表明这两家银行未参与其中,则删除相关记录;
开行和口行基本不提供的资助和技术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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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P中心
首发于公众号:全球发展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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